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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知识问答

    时间:2021-09-02 16:03:47  来源:  作者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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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什么是城市语言文字工作?

    答:城市语言文字工作,是指在城市中开展普通话普及和规范用字活动,从而达到汉字应用基本规范、初步普及普通话的要求。

    2.国家推广普通话的方针是什么?

    答:国家推广普通话的方针是:大力推行,积极普及,逐步提高。 

    3.什么是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?

    答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规定:“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”。

    4.语言文字规范化的重点在哪些领域?

    答:推广普通话的重点在学校和社会有关部门。当普通话成为学校教学语言、成为机关工作语言、成为宣传语言、成为社会交际语言时,便是基本普及了普通话。国家推行规范汉字的重点是:学校教育教学用字,机关公务用字,新闻出版、广播、影视等媒体用字,公共场所的标牌、宣传标语、广告等用字。

    5.为什么要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?

    答:城市是一个地区的经济、政治、文化中心,经济和科技文化发展速度和水平相对较高,具有适度超前发展的优势和带动、影响周边地区的作用。城市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做好语言文字工作,加快普及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的进程,以提高市民素质,树立城市良好形象,为促进城市“两个文明”建设创设良好的语言文字应用环境。推动城市贯彻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、推动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实现新世纪目标,需要对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积极有效的引导和全面准确的衡量,必须以“目标管理、量化评估”为基本的工作措施。为此,教育部和国家语委决定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。

    6.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涉及的范围和评估的内容有哪些?

    答:城市评估涉及的领域有党政机关、学校、新闻媒体、主要的公共服务行业等四大领域。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工作:一是综合管理,包括组织领导、工作机构、管理措施、法制建设、宣传工作等。二是普及普通话,包括党政机关、新闻媒体、学校、公共服务行业四大领域普及普通话的制度、措施和公务、教育教学、媒体宣传、服务用语情况。三是社会用字管理,包括党政机关、学校、新闻出版、影视、公共服务行业用字规范化的制度、措施,以及公务活动、教育教学活动、出版物、影视屏幕、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用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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