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教育

  • 处室安全工作责任状

    时间:2010-04-03 18:01:01  来源:  作者:

  •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工作意识,强化安全工作责任,确保学校工作大局稳定,特与各处室签订如下责任状:

    一、责任单位:各处室

    二、直接责任人:处室负责人

    三、安全责任:

    1、提高安全认识,强化安全责任,确保本部门及主管领域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。

    2、建立安全责任制。各部门要管好自己的人,管好自己的事,要将学校下达的安全责任层层分解,落实到人。要健全制度,签好责任状。

    3、坚持安全月查月报制度。处室负责人每月要对分管的人和事进行一次安全排查,并要有文字记载,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学校汇报,并积极提出整改意见,按要求整改到位。

    4、责任范围划分:

    1)教导处:教务安全,含教室、实验室、危险品、图书馆、多媒体教室的安全管理及教学安全等方面内容。

    2)办公室:负责学校行政方面的安全管理。如:安全制度管理,突发事件安全管理,学校公务车辆安全管理,其它属于行政方面的日常活动管理。

    3)政教处:负责学生日常安全管理。如:学生生活、纪律、宿舍、保卫及学生活动安全管理。

    4)总务处:负责学校后勤保障及饮食卫生安全管理。

    5)团委:抓好德育安全管理,协助政教处抓好学生安全管理。

     

    桃源县第二中学:           代表:

          室:           负责人签名: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03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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