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10-04-03 18:01:01 来源: 作者:
为进一步提高安全工作意识,强化安全工作责任,确保学校工作大局稳定,特与各处室签订如下责任状:
一、责任单位:各处室
二、直接责任人:处室负责人
三、安全责任:
1、提高安全认识,强化安全责任,确保本部门及主管领域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。
2、建立安全责任制。各部门要管好自己的人,管好自己的事,要将学校下达的安全责任层层分解,落实到人。要健全制度,签好责任状。
3、坚持安全月查月报制度。处室负责人每月要对分管的人和事进行一次安全排查,并要有文字记载,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学校汇报,并积极提出整改意见,按要求整改到位。
4、责任范围划分:
(1)教导处:教务安全,含教室、实验室、危险品、图书馆、多媒体教室的安全管理及教学安全等方面内容。
(2)办公室:负责学校行政方面的安全管理。如:安全制度管理,突发事件安全管理,学校公务车辆安全管理,其它属于行政方面的日常活动管理。
(3)政教处:负责学生日常安全管理。如:学生生活、纪律、宿舍、保卫及学生活动安全管理。
(4)总务处:负责学校后勤保障及饮食卫生安全管理。
(5)团委:抓好德育安全管理,协助政教处抓好学生安全管理。
桃源县第二中学: 法 人 代表:
责 任 处 室: 负责人签名:
2010年3月
湘公网安备 43072502000286号